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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9 15:17:55  信息来源:  作者: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按照市府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要求,现就开展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认真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东政办字【201568号)要求,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适时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党政办、组宣部、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环保分局)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对上级的舆情督办函,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偶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县区和部门、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党政办、组宣部)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配套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形成机制;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责任单位:党政办)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年内举办1次培训班,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党政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责任单位: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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