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11:16:03 信息来源: 作者:
关于申报2018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经济提质升级,根据《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18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获得2017年度东营市科技进步奖(经济发展类)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进入中试(即将进行中试)或产业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3、项目所在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要求,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较大产业规模;
4、项目承担单位为东营境内设立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实收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
5、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严格管理投资政策程序以及风险投资机制。
二、不得申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同一项目已取得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
2、实施单位已承担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且超过规定期限未结题验收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下载并填写《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供相关附件。《东营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与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等。
四、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月24日前分别报开发区科技局,同时报送申报书word文档,项目单方上报或越级上报不予受理。
bet365足球科技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