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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规范烟花爆竹经营
发布时间:2018-02-08 16:20:47  信息来源:  作者:工商科
 

 

销售烟花爆竹须持有《烟花爆竹销售(批发、零售)许可证》,无证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应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已进入购销旺季。市场监管局印制《致开发区工商业户的公开信》,向业户、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的法规,提醒群众提高火灾和爆炸事故防范意识。对万达高尔夫花园、中兴茗居、京华官邸等小区周边及莒州路、沂河路、运河路、康洋路等路段商铺重点宣传规范。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56台次,执法人员138人次,发放公开信510余份并做到规范工作痕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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