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大词汇 |19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03-16 08:58:55  信息来源:  作者:
 

⑲全域旅游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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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域旅游是旅游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五大理念”的重要战略决策。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得到了全国上下的积极响应,各地纷纷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迎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消费新要求和调整地区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迸发出强大动力。全国现有500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包括海南、宁夏两省(区),91个市州,407个县(市),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7年6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并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行动。扩大旅游“红黑榜”应用,将旅游景区点纳入旅游“红黑榜”评价机制。

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并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予以命名。同时,将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系统,加强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和评估,以确保示范区创建能够有序、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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